【精品】工程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合同 篇1发包人:
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工程价格,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________年内付清。
九、备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相关合同制度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
一、承揽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自己完成、独立性
2.承揽人的义务:按约定完成工作、材料检验、通知和保密、接受检查和保管成果、交付工作成果
3.定作人的义务:提供材料和协助完成、支付报酬、依法赔偿损失、验收工作成果
4.承揽合同解除: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前提是赔偿承揽人损失
二、买卖合同:买受人与出卖人
1.法律特征: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
2.出卖人的义务
交付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1)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孽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孽息的归属: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孽息,归买受人所有。
⊙买卖合同的解除: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不及:不涉及到)
举个例子:电视机是主物,遥控器是从物,电视机有问题,电视机和遥控器都可以退货;如果遥控器有问题,就不把电视机也退货了。
三、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
1.特征:标的物是货币、要式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无利息)、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四、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法达协议)
五、运输合同:承运人与托运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六、委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可以有偿或无偿
工程合同 篇3招 标 人: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 ……此处隐藏4357个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及其措施
1.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合同的建立、履行、索赔、违约及解除等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复杂性、投资数额巨大、对社会影响大、生命周期长等特征,与此同时,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比较复杂。所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的施工合同管理具有以下优点:(1)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2)减少纠纷和合同违约发生的概率。
1.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2.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第一,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把各种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第二,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如图纸审核程序、设备材料等,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而对于合同履行中的 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工程变更或合同条款变更等问题,可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第三,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有关合同问题做出正确决策。而进度款审核准制度就是合同管理部门每月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从而可以将施工索赔的费用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第四,工程项目开始后,应将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妥善保存所有与合同有关 的一切资料,并能满足及时查询的要求。同时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资料统一编号与记录、分类管理,建立合同文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
1.2.2 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第一,在每个合同进入履行期时,应先召集与合同履行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交底,明确哪些条款是履行中应重点注意的条款,提醒和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按合同进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第二,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发出口头工程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及时要求工程师用签证将口头指令固定下来。对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也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工程师签证。第三,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合同履行中的文书、书面签证、会议纪要等资料,在收到合同相对方的信函、文书或电传后,及时审阅和制定对策,并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回复。
2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对策
工程索赔的概念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过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完全的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不能够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使自身的权益受损,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结合笔者多年工作实践来看,企业要想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可以采取下列对策:
2.1 扩展索赔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中的索赔是填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从原材料的采购规格、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到施工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和审核工作等,都要被列入到索赔的管理工作中,促进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索赔内容的学习,了解索赔的分类和流程等,树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规范操作的意识,避免违反合同行为的发生,并定期的对施工人员进行索赔知识的学习,利用全员监督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建设,避免承建单位趁势而行。
2.2 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做好索赔预防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受施工作业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环境的多变性所影响,这就使得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易于发生一些突发的安全事故,而这通常是业主方与施工单位所签订合同中难以体现到的。因此在合同拟定后,要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等级和分类的不同,对相对应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指数,一旦风险发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检查与执行,并在跟踪中寻找突破索赔的方式,通过有效数据信息和实际的施工现场记录减少索赔金额。
2.3 构建索赔管理小组,并采取奖惩相结合制度
第一,对于大型工程,组建强有力的索赔班子,一般由项目经理、律师、技术及经济专家等组成;而规模较小、工期短、技术难度不大、合同较严密的工程,可以由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合同管理人员担任索赔任务。第二,结合实践来看,不少项目经理对于索赔工作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合同管理也没有进行交底学习,只是一味的关注施工进度和施工安排,争取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在未来的建筑工作中,要将合同管理和索赔的重要性在领导层进行确立,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规定处理索赔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利用激励机制细化奖惩制度,能够在实际的施工中减少索赔的进行个人的奖励,激发出工作人员的热情。
2.4 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记录
索赔是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索赔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这就要求承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建立严密的施工日志;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工程照片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事件的具体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各种会议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参加者签字;还应建立业务往来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2.5 依法提起索赔
一旦发生索赔事项,承包商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要求、撰写索赔报告,否则过期无效。我国《合同示范文本》第36条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应提交索赔报告。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提交报告的约定期限,承包人不要放弃,仍然可以不动声色地向工程师递交报告,一旦工程师签字确认,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补交报告有难度,承包人还可以考虑在其他会议或会谈纪要或月报表上给予记载,然后让工程师与其他事项一并签证认可。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规范性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工作不仅是确保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更是维护建筑行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对此,上文在基于笔者实践,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一些措施和对策展开了探讨,以期为做好此项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罗玉玲.如何搞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J].工程建设标准化, 20xx(8).
[2] 田捷.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J].科技与企业,20x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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